一、离婚冷静期是30天工作日吗
1.离婚冷静期并非30天工作日,而是30天自然日,涵盖法定节假日等。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30日内任一方可撤回申请。
2.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
若未申请,便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是给双方在冲动时冷静思考的时间,防止草率离婚,从而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二、离婚冷静期内反悔能否撤销离婚申请
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是可以撤销离婚申请的。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若在冷静期反悔,可按上述程序撤销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法律上咋处理
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意味着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一方仍想离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在探讨离婚冷静期是30天工作日吗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离婚冷静期并非30个工作日。它是30日的冷静期加上30日的审查期。那么在此期间,如果有任何新情况发生,比如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或者发现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等方面有新的争议,该如何处理呢?财产分割方面若出现遗漏或新发现的隐匿财产等情况,是否会影响离婚进度?而对于抚养权争夺,如果在冷静期内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新的共识,又该如何变更相关协议?若您对这些围绕离婚冷静期及后续流程的问题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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