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永久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类似你说的永久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需注意,满足上述条件只是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能性,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来确定最终是否签订。
二、签订永久劳动合同未达条件有何法律后果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永久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达条件,不同情况有不同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规签订:若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定条件下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并不必然无效。通常认为合同签订体现双方真实意愿,若无其他导致合同无效情形,合同有效。不过,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内部管理风险和潜在劳动纠纷。
劳动者欺诈签订:若劳动者以欺诈等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用人单位可依《劳动合同法》以欺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且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应自应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三、签订永久劳动合同不满足条件会怎样
“永久劳动合同”一般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签订时不满足条件,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受影响。
根据《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符合法定情形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未达到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条件,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若合同被认定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报酬。同时,若因一方过错致使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对合同效力有争议,可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当探讨永久劳动合同满足条件时,除了正文中已提及的,还有一些拓展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签订永久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即永久劳动合同。如果你对永久劳动合同满足条件还有疑问,或者在涉及永久劳动合同的续签、解除赔偿等方面有困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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