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支付加班费可以被迫离职吗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能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主动离职。我曾见过类似情况,劳动者苦不堪言。
按劳动合同法,单位没及时足额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单位得给补偿。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单位长期不给,劳动者要先留好加班证据,像加班申请单等。
接着,劳动者要给单位发书面离职通知,说明是因加班费问题离职。要是和单位谈不拢,就申请劳动仲裁,要回补偿和加班费。
二、被迫离职索要加班费能否获法律支持
被迫离职索要加班费,在符合条件时能获法律支持。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费。若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却未支付加班费,且因此被迫离职,可主张加班费及经济补偿。
劳动者需对加班事实举证,比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邮件等。若证据充分,能证明存在加班且单位未支付费用,仲裁委或法院通常会支持其加班费诉求。同时,因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费)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劳动者还可按工作年限获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不支付加班费被迫离职有哪些法律补偿
若因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而被迫离职,劳动者可获以下法律补偿:
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按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加班费差额: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补足未支付的加班费,平时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补休支付不低于200%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300%报酬。
当探讨不支付加班费被迫离职这个问题时,除了考虑能否离职,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员工因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被迫离职后,是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通常按照工作年限来计算。而且,员工还可以追讨应得的加班费,这部分费用要根据加班时长和具体工资情况准确核算。若在这个过程中遇到证据收集困难、补偿计算不清等问题,会给员工维权带来阻碍。你是否正面临不支付加班费被迫离职的困扰呢?若对离职后的经济补偿、加班费追讨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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