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克扣工资有经济补偿金吗
若用人机构无缘由地扣减员工薪资,劳动者是具备依法取得赔偿收入的权益的。此类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未能依照劳动契约中约定好的薪酬给付方式进行操作。当出现这样的状况时,员工可以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同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即提供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给予一个月的薪酬作为标准向劳动者进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克扣工资后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需注意,劳动者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的行为。如果无法证明,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三、未签合同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
未签合同被辞退通常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所以,未签合同被辞退一般可获得经济补偿及可能的双倍工资差额等。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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