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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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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1425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签应如何应对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则此项劳动合意自然终结,无需预先向雇主提出申请并等待其批准。届时,您只需依照规定程序,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事宜、核算并支付工资、获取合理的经济补偿等相关手续后,便可依法自由地离职。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只有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时,才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雇主。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了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了怎么办

关于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应对策略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便自然终止。在此情况下,雇主无须提前向员工告知。待劳动合同到期后,只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工作交接、结算薪资以及领取经济补偿等事项,便可顺利离职。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需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

在劳动合同期满之际,若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则可以选择续签劳动合同,并且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完成续签手续。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劳动者仍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那么这种情况将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延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为劳动者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劳动者凭借此有效证明文件,便可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进而领取失业保障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吗

在劳动者与雇佣方的劳动期限期满时,雇主拥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但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向付予对方一定金额的补偿性款项;然而,若是此刻劳动者已符合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限,即便在此情况下,雇主仍可依法行使其自由裁量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这属于不当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因此须按此法律向对方支付额外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3倍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通常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期限以及其当月的实际工资水平。然而,如若我们讨论到有关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签而引起的经济补偿问题,那么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然而,关于您提及的经济补偿金应为三倍的说法,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广泛适用于所有情况的标准。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法规,擅自解除或终止了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就必须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三倍的情况相对较少出现。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这里所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如果您的情况确实符合三倍的标准,那么也将以这个平均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雇主无需提前告知。双方可协商续签,需在到期前完成手续。如因雇主原因未及时办理手续,劳动者继续工作,则视为合同延续。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雇主需在七日内开具有效证明文件,劳动者可凭此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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