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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可以告股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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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2296人看过
导读: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告公司股东的,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告用人单位或者老板。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仲裁可以告股东吗

一、劳动仲裁可以告股东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告公司股东的,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告用人单位或者老板。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法》第83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仲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规定,劳动仲裁程序并不允许申请财产保全。相较而言,劳动诉讼程序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支持这一观点的法定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具体的诉讼实践中,如果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采用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过审慎审查认为申请人确实面临着经济困境,或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可能存在拖欠员工薪酬、逃匿行为等情况的,应给予合理的减免责任,从而减轻甚至豁免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

此外,由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明确提示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之后,必须在三个月之内申请强制执行。否则,超过期限未申请的,人民法院将会依法裁定解除针对该次保全措施的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告公司股东的,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告用人单位或者老板。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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