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提前一个月辞职被扣工资合法吗
关于未预先向雇主递交辞呈便被克扣薪资之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分析,具体阐述如下:
1.通常而言,未提前一个月提交辞呈而导致雇主扣除员工薪资的行为,并不具备法律依据。
依照一般的劳动法原则,雇主无权单方面通过该种方式为难员工。
2.但是,如果员工未能遵守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规定,对于因为此原因给企业带来损失的情况,企业有权要求员工依法承担补偿或赔偿的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若劳动者未如公司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那样提前一个月通知即自行离职,这实际上构成了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若是无法圆满履行相关事项并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者,公司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者就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且可以从其薪水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雇员方对于损失的真实存在负有举证责任,只有在确实发生行为不当导致损失之后,方可适当扣除相应的薪水。
3.如果合同中预先设定了雇员因离职向雇主支付特定款项的条款,实质上是类似于违约金的约定,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很难得到法律机关的认可。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离职时将要出现的违约金事宜,其合法性需进行具体辨析。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规定离职违约金的内容,则此类规定显然是不合法的。
一般来说,对于大多数劳动者而言,无论他们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固定期限,均可依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解除劳动力合同。
只有在双方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者在书面告知雇主三十天后,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地,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通知雇主要求离职,同样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除了针对特定职位或特殊业务规定的培训周期以及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况之外,雇主无权与劳动者约定由后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没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1、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就辞退的,应该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并给予其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辞退员工的,则按照经济标准的双倍来赔偿员工。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提前一个月辞职被扣工资合法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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