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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必须缴纳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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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0 · 1213人看过
导读:签署劳动合同时,雇主需为受雇者提供社保福利。即使劳动者选择不参保,雇主在社保检查中仍需补缴。但以下情况例外:已退休并返聘的员工;社保关系在其他机构管理且未转移至现服务公司的员工。请注意,不购买保险应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法律风险。
签劳动合同必须缴纳社保吗

一、签劳动合同必须缴纳社保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只要签署了劳务合同,雇主便有义务为受雇人士提供社会保障福利。

即便劳动者主动选择不参加此类险种,若在社会保险检查过程中被发现上述情况,雇主也仍需承担补充缴纳责任。

此外,以下特定身份群体可不购买各类保险: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被允许返聘至职场的行人;

2.其社保关系正处于其他机构管理之下,尚未转移至现服务公司的在职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签劳动合同怎么签才是正规的有效的

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劳动合同必须缴纳社保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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