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529人看过
导读: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按照劳动者的双倍工资来进行赔偿的,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赔偿。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一、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1、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按照劳动者的双倍工资来进行赔偿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临时工

并不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一般未签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一)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二)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三)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四)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六)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九)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十)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十一)录音。

为了达到索赔成功,只证明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还远远不够,还要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年限等等,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细心工作。在以上的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有的时候还不能说就一定会被仲裁委所采纳,还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来达到自己的主张被法院或仲裁委所采纳。

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明确的解答了。涉及到不签订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那么是需要按照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理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劳动合同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劳动合同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合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