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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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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126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如何在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如何在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

一、如何在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赔偿?

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般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先提交离职申请,然后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最后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流程。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如何在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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