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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对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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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935人看过
导读: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社会保险登记对象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社会保险登记对象有哪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并在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连同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

1、正常主张经济补偿金实际上无论劳动者是否已经怀孕,作为公司的用人单位如果发生解散,则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将发生终止。

此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仍然是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

但是劳动者要注意,此时并不包含代通知金

此外,劳动者要注意在计算工作年限时,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不能计算在内。

因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我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中并无对用人单位发生解散,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2、做好社保接续对接由于怀孕女职工即将面临的是生育费用和生育津贴的发放问题,这个关键阶段如果出现社保中断可能导致该怀孕女职工无法获得生育保险待遇。

而当前劳动法和社保法及女职工特别规定中均未对作为用人单位的公司发生解散式注销时,劳动者处以怀孕阶段的,用人单位是否负有相关的赔偿或其他补充待遇。

为防范生育待遇“功亏一篑”,建议怀孕女职工在与当前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前,先找好社保代理机构,两个用人单位之间做好相应的社保对接,即,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由社保代理机构先暂时缴纳一段时间社保,并在享受该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

怀孕女职工不要等到风险发生后再考虑是否社保对接的问题。

3、积极启动社保违法投诉等维权事宜一切都安顿好了,也就可以拔剑进攻了。

怀孕女职工的社保接续工作解决后,此时可以考虑对原用人单位发起劳动权益维护的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了。

这些权益维护的点包括:

用人单位存在的社保违法缴纳问题、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问题、工资任何扣除问题等用人单位的各类违反劳动法的问题。

劳动者这里需要注意,虽然当劳动者发起此项投诉时作为公司的用人单位可能已经完成注销了,《公司法》公司法的规定,劳动者依然可以继续追究该公司股东的此义务的连带责任,如果是遇到了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情况,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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