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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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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9221人看过
导读: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那么原单位是需要给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是员工自己不续签的并且原因是因为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者的原有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报酬的,也是需要给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规定有哪些?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四)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只要是用人单位提出来,不再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就是需要给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提出来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并且是按照原待遇,或者是已经给劳动者提高了待遇,劳动者还是不愿意续签的,这种情况是不用给劳动者补偿的,如果劳动者自己提出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把原来的待遇去调低了,那么也是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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