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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劳动合同至人事档案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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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640人看过
导读:补劳动合同至人事档案也是可以的,需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在确定好相关的条款时就可以依法的签订,只要合同的日期一旦确定,合同就会从签订的那一天正式的生效,并保障到双方的权益。
补劳动合同至人事档案可以吗?

一、补劳动合同至人事档案可以吗?

补劳动合同至人事档案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风险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赔偿,还需要承担其他风险: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补签是可以的,但前提一定要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好的情况之下才可以实施,而且在签订时一定要确定合同的条款表达出了双方的真实意思,只有符合条款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在合同签订好之后就可以存至人事档案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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