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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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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6424人看过
导读:老板在不签合同而且也不给工资的情况下作为劳动者完全是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没签合同就可以找到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法院就会进行受理。
没签合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一、没签合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向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二、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经济补偿不应支付情形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给工资就是属于违反了劳动法,如果还存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而对于劳动者想要保障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走法律的程序,这样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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