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处于疫情时期工资怎么算

处于疫情时期工资怎么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1 · 30368人看过
导读:疫情时期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企业在一个月以内就已经复工的,那工资还按照之前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标准计算,但是,如果根据规定,企业到3月份以后才能复工的,停工时间都超过一个月了的话,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有生活费标准,按政府规定发生活费即可。
处于疫情时期工资怎么算

一、处于疫情时期工资怎么算?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因疫情未及时返闽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二、疫情期间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有哪些?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疫情时期要兼顾到用人单位所面临的一些实际性的困难,所以说在疫情时期,特别是那些根本就没办法正常复工的企业,也不可能按照原来的待遇去给员工发工资,可是法律上也不允许,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干脆就不开工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

工资福利最新文章

遇到工资福利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