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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之后原单位提供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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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8.10 · 1326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辞职后,原单位应提供含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日期、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用于入职新单位、办理失业登记),协助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有竞业限制约定需告知相关权利义务,返还保管的职业资格证书;未依规提供上述材料造成损害的,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辞职之后原单位提供什么材料

一、辞职之后原单位提供什么材料

劳动者辞职后,原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首先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需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这是劳动者入职新单位及办理失业登记等手续的重要凭证。其次,单位要协助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单位应明确告知其相关权利与义务。若劳动者在职期间有职业资格证书等在单位保管,单位也应及时返还。若单位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辞职后原单位需提供哪些法律材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辞职后,原单位应提供以下法律材料:

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包含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这是劳动者入职新单位、办理失业登记等所需材料。

2.社保公积金减员证明:单位需及时办理社保和公积金减员手续,并提供相应减员证明,以保障劳动者在新单位能顺利续缴。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职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签章。

三、辞职后原单位不提供离职证明违法

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若原单位不提供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新单位因无离职证明拒绝录用劳动者,或者导致劳动者无法及时办理失业登记等情况,原单位应赔偿劳动者相应损失。劳动者可先与原单位协商,要求其出具离职证明;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若造成损失,劳动者还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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