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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能胜任岗位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5.03.3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57人
律师解析:
当员工不能胜任岗位时,解除劳动合同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用人单位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给予员工足够时间准备和寻找新工作。
2.需先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如果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这样做是为了给员工提升能力的机会。
3.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注意,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依规操作,不然容易引发劳动纠纷
比如通知要准确书面送达,培训要有记录,补偿计算要准确,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认为小朱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小朱,也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就直接解除了与小朱的劳动合同,且只支付了小朱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小朱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合法,补偿也不合理,遂与公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不能胜任岗位时,需先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且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未履行这些程序,属于违法解除
2、经济补偿应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等。公司仅支付半个月工资,可能未准确计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操作,避免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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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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