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华律师事务所
叶兴强律师,2014年4月起在四川蜀华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办理: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仲裁工伤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的代理,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行政诉讼的代理,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公司及个人的法律顾问,接受各种法律咨询。 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宗旨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道路上不断探求。非常热爱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先后多次参加送法下社区活动。联系电话:13778165554 微信:13778165554邮箱:9709799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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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如果发现员工怀孕了,一般情况下不能把她开除。这主要是因为怀孕的女员工在法律上有特殊的保护权益。除非在试用期能证明这个女员工不符合公司定的录用标准,不然单位不能擅自决定把她辞退。要是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还把怀孕的女员工辞退了,很可能会被认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怀孕被用人单位解雇是违法的,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必须得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选择赔偿金,赔偿金通常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试用期被解雇且工作未满六个月的孕妇,赔偿金为半个月工资的两倍。

关于试用期内孕妇能否被解雇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试用期怀孕的女性员工并非不可被辞退,然而辞退的原因需严格限定在“试用期无法满足岗位要求”这一范畴之内。在此期间,只要员工明显未能达到企业所设定的录用标准,企业均有权提出终止试用的请求。而且,此类辞退无需提前告知,亦无须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金。但同时,企业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员工的确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或表现。

在女性员工怀孕并处于孕期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将其裁掉。若单位因任何理由解雇了孕期员工,那么这属于非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此时,怀孕女职工可以选择恢复原劳动合同关系,或要求企业按法律规定支付相应赔偿金。从公平公正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来看,怀孕不应成为单位依法裁员的合理借口,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女职工,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一般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则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女职工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