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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应如何举证具体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6.02.1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296人
律师解析:
1.劳动者若主张劳动关系成立,需给出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之类的证据
2.要是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需拿出相反证据。
3.劳动争议里,劳动者拿不出由单位掌握的证据,仲裁庭可让单位限期提供,单位不提供担不利后果。
4.涉及开除等决定引发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劳动关系举证通常“谁主张,谁举证”,特殊情况单位举证,保障双方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主张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小朱提供了工作证及部分考勤记录。公司则否认与小朱存在劳动关系,未提供任何证据。小朱无法提供由公司掌握管理的完整工资支付凭证。仲裁庭要求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

案情分析:

1、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主张劳动关系成立,已提供了工作证及部分考勤记录作为证据。
2、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存在,却未提供相反证据。
3、小朱无法提供由公司掌握管理的工资支付凭证,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供,按照规定,公司应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应认定小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拖欠小朱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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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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