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法律事务部主任, 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第三届宁波政府立法志愿者,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启泰法律服务团队执委。 目前主办各类民、商事领域诉讼与非诉业务,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纠纷、侵权纠纷、离婚纠纷、商业账款清收及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建设(劳动、知产、制度、数据等)等。 执业以来,始终秉持“用心尽责、无愧客户所托,诚实守信、严守律师职操”理念,以真诚、严谨、高效的态度服务好每位委托人,认真对待每个委托案件,量身打造解决方案,助力解决纷争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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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迫离职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是适用n+1原则还是2n原则在讨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关于赔偿金额究竟应设定为N+1抑或是2N之讨论,此问题的答案体现在解除劳资关系的各种特殊情况:如若用人单位在未遵循法定程序的前提下解除或终止劳资关系,则需承担起依照实际经济赔付能力两倍的责任,换言之即是2N;反之,若用人单位已依法履行相关程序进行解约,那么其有可能须支付的款项仅限于N+1(其中,N代表用于合理赔偿的经济补偿金,而1则是额外给予受雇者的代通知金);另外,当用人单位面临经济上的困境需要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且已提前30天向劳动者通报并取得同意的话,那么其补偿金额则限定在N+1之内。因此,被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所获得的赔偿金额既可能是2N,亦有可能是N+1,这具体取决于用人单位在解约过程中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及是否满足经济性裁员的特殊条件。

离职N+1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为,根据员工在贵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及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其中,“N”代表该员工在贵公司任职时间,每任职满一年,即给予等同于一个月平均工资水平的经济补偿;而对于已在公司工作期限满六个月但未满一整年的员工,我们将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赔偿;若员工在贵公司工作不足六个月,依然会按比例给予相应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公司若未按时发薪导致员工离职,员工可主张赔偿,但并非2n+1的标准。赔偿应以“N”为基数,“N”指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超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关于被迫辞职后的赔偿金,满足条件可获赔2N。条件包括: 根据服务时间长短支付薪酬,月薪高于当地职工月均收入三倍者,按三倍计算经济补偿,且期限不超法律限制(最多12年)。特定情况如职业病、孕期女职工等需满足特定条件才能获双倍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视解雇情况而定。非法解雇需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即2N;合法解雇和经济性裁员则支付N+1,其中N为经济补偿金,+1为代通知金。因此,具体金额取决于解雇的合法性和经济性裁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