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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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在15天内没有提出异议,就视为放弃了司法救济权,仲裁裁决就会生效,各方都需要执行。但是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等合理原因导致延误,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起诉期,不过需要充分举证说明特殊情况。

如果你对劳动仲裁裁定不服,且已经超过了15天的诉讼时效,那么通常来说,你将失去向法院起诉的权利,仲裁裁定会被视为有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你遭遇了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外部因素(比如突发意外或者合理原因),导致你没有按时起诉,那么你可以申请适当延期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起诉,裁决书将生效,无法再上诉。这十五天是法定的申诉期限,不可更改或延长。因此,在收到裁决书后,要密切关注期限,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工伤认定书发放后六个月内,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有争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两个月)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期满未果,六个月内诉讼有效;超过六个月则须接受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并非唯一救济途径,法律赋予了充分的司法救济空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时效分为四档:最高刑不满五年,时效五年;满五年不满十年,时效十年;满十年不满十五年,时效十五年;无期或死刑,时效二十年。超过时效期限通常不追诉,但二十年后若认为必要,可向最高检申请批准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