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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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标准为12%。非财政供给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每年度确定一个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的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按元计算)加上单位给予的同等金额补助。

关于公积金缴费比例,按规定,缴存比例不低于工资额的5%,具体比例单位和个人可调至最高15%和10%。1998年12月15日后工作的员工,单位缴纳比例可提至25%,个人不低于10%,不超15%。请留意个人和单位的具体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有纠纷,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非诉解决。

公积金缴存最低比例为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员工和单位均需按此比例缴纳,汇至个人账户。公积金仅适用于城市地区有稳定职业的雇员,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除非特定情况才能停缴。作为公共资源,公积金旨在改善居住条件,应合理使用,遵守法规,确保资金有效配置。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通常为5%-12%,常用比例为8%,雇主与员工等额缴纳。雇主可自愿提供补充公积金,员工无需支付。缴存基数为上年月平均工资,须满足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