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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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材料被受理后,劳动纠纷案件将按照法律规定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不过,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延长裁决时间,必须经过仲裁委主任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所以,一般来说,最快45天,最慢60天,就能知道劳动仲裁的结果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两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及时、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避免权益长期悬而未决,确保法律的公正与效率。

劳动仲裁审理一般会在45个自然日内结束。要是案情复杂要延期,得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书面批准,而且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15天。所以,劳动仲裁案件审理的最长时间是60个自然日,这能保证案件及时、有效地处理好。

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决书作出后就会生效,但是被申请人在15天内可以起诉,这样裁决就会暂时失效。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起诉,裁决就会恢复效力,这时对方还不履行,您就可以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机构处理仲裁申请通常会在四十五天内完成。要是情况复杂,需要延长,得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且要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十五个工作日。这么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让仲裁程序更加公平、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