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18岁以下为
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上可正常就业,不满16周岁属非法招用
童工。
没签合同不发工资,16周岁以上
劳动者可协商、投诉或
仲裁维权;
不满16周岁应联系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我国对未成年人就业有明确规定。
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能正常就业,用人单位不
签合同、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但需提供能证明
劳动关系的
证据。
而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送回童工并给予
处罚,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相应报酬。
若遇到此类问题,情况复杂难以自行处理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15岁,经人介绍到一家工厂工作。工作一个月后,工厂既未与小朱
签订合同,也不发工资。小朱要求支付
工资,工厂以其工作未达标为由拒绝。小朱的朋友小丽17岁,在另一家单位工作同样遭遇未签合同和
拖欠工资情况,与单位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小朱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该工厂限期将小朱送回原居住地交其
监护人,并按照标准给予工厂处罚,同时工厂应支付小朱工作期间的报酬。
2、小丽已满16周岁,可正常就业。她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并
补签合同,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产生的
赔偿金;也可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需提供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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