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
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 所以现在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但是你一定要在今后的刷卡过程中保持诚信状态。而且根据有关规定,客户对
个人征信系统中的记录有异议时,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是向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提出异议申请,征信中心将联系提供此异议信息的商业银行进行核查,并于规定工作日内回复异议申请人。如果查实是提交记录的商业银行存在失误,征信中心将协调商业银行进行更正。二是客户可以发表个人声明,如果客户对个人信用记录有不同意见,可向征信系统申请提交个人声明,描述该不良记录的实际情况并阐明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