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没有规定所有的
劳动争议都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只有以下几种情况适用仲裁前置: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你朋友这种情况,可以避开劳动争议的环节,可以直接提起民事侵权
诉讼,这样就不适用仲裁前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