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只需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的规定办理即可。 1、不知道你怎么会和劳动局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局只是管理职能部门。 2、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和企业签订的,所以只能和所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企业要把职工的人事档案转移到劳动局,如果交纳
失业保险满一年,可以领取相应的失业金 3、如果你要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提交公司——签署
解除合同书——解除——转移档案。 以上是对劳动局
解除劳动合同书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