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无需提前进行通知。
当有工作人员正式提出离职时,需提前三十个自然日向所在企业提交书面申请,这样便可顺利地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处在试用期阶段的员工来说,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企业发出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若出现了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员工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提前通知。
但若是由于企业的过失导致员工被解雇,则同样无需提前通知。
至于企业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这两种情况,通常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到员工本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