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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计划生育保险计划
开展计划生育保险计划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5 09: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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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计划生育保险计划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赵昊罡律师:<br>是这样的,我是山东的,嫁了个江苏徐州的老公,老公是离过婚的,有一个女儿归他,女儿已经满5周岁了,我是初婚,我们结婚后我就怀孕了,生了个男孩,最近我老公这里计划生育部门的给我我们一张罚款单,说我们这个男孩是超生,出生之前没有向他们申请,如果没申请要孩子就要要罚2W,我之前是没有结婚的啊,也没有孩子,难道嫁人了,要一个自己的孩子也要罚2W吗?<br>我老公那里其它人家都有要3个孩子的,他们要第三个孩子才罚2W,我们也罚2W对我们太不公平了。<br>江苏计划生育有这样的规定吗?
收养孩子,必须要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 具备收养条件的,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收养证。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私自收养的,即为非法收养行为。非法收养行为人如果在计生部门的限期下不予改正的,可作为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处理。这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明确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张春光律师:<br>是这样的,我是山东的,嫁了个江苏徐州的老公,老公是离过婚的,有一个女儿归他,女儿已经满5周岁了,我是初婚,我们结婚后我就怀孕了,生了个男孩,最近我老公这里计划生育部门的给我我们一张罚款单,说我们这个男孩是超生,出生之前没有向他们申请,如果没申请要孩子就要要罚2W,我之前是没有结婚的啊,也没有孩子,难道嫁人了,要一个自己的孩子也要罚2W吗?<br>我老公那里其它人家都有要3个孩子的,他们要第三个孩子才罚2W,我们也罚2W对我们太不公平了。<br>江苏计划生育有这样的规定吗?
收养孩子,必须要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 具备收养条件的,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收养证。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私自收养的,即为非法收养行为。非法收养行为人如果在计生部门的限期下不予改正的,可作为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处理。这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明确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全国全面取消计划生育,撤销计生委部门,含义是什么
全国全面取消撤销计划生育、计生委部门,与之对应的是新设了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承担原有部门的职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内设机构的调整上,明确撤销了原来与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三个机构,分别为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与之呼应的是,未来负责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国家卫健委的最新职责内容上,仍包括“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00年当时计划生育我爷爷自己做主躲避罚款把我年龄报小了五岁能改吗出生证明也当时弄了个小五岁的现在不上学了能改回来吗
河南省“1985年独生子女奖励证奖励政策”,的确只有通过查阅当时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才能准确地获知。但这个《条例》,网上很难查获,这是因为当时还没有用电脑上网呢。但这个《条例》,在河南省的县级计生局(卫计局)可能还会有保存,因为虽说该《条例》距今已作了多次修订,但作为资料,县级计生部门有可能还保存着。在网上咨询,基本没用。因此,建议你直接向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咨询。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计划生育假期可以休一次吗?
解答如下, 计划生育休假规定(参照计生委规定及我院休假制度)1.婚假: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假3天,年满23岁3个月的女性及男方为初婚者可享受婚假共计23天(要参照身份证、结婚证及男方单位的婚育证明)。2.女职工产假:正常产假为98天(可在产前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手术助产);多胞胎增加14天;晚育假增加15天;领“独子证”后增加30天。产后结扎输卵管的另增加21天假。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产后小孩未满1周岁,暂停上夜班,每4小时内给哺乳时间40分钟。3.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4.取节育环:休息1天5.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妊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计划生育户口可以随着户口迁出老家吗
户口和计生关系不在一起,可按户口所在地来罚。婴儿上户口所需证件:第一,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要带好,不同地方,也有不需要身份证的。第二,结婚证。需要带父母的结婚证,有些地方只带一方的结婚证即可。第三,出生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带好。第四,准生证。带着在街道办事处盖好章的准生证到派出所。第五,户口本。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本,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派出所会把孩子的户口一页放进户口本里。
王淳
问题:我老公和我要去买房子,但是我由于计划生育原因户口未成年,房产证可以写我的名子吗
房产证可以写你的名字的。
毛希丁
问题:我因计划生育二胎未缴费,收到法院传票,这都好几年了,现在也放开二胎了,这个法院记录怎么移除
一、二胎罚款“全面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正式落地,元旦后生育二孩都属合法。在此之前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仍需继续交付社会抚养费,但已征收的各省二胎罚款不会退回。超生罚款标准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二、二胎上户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三、二胎产假符合国家和当地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所在地计生政策规定奖励的产假天数。各地计生政策规定奖励产假天数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为准。四、二胎陪产假2017年全国各地陪产假规定 广东:陪产假15天 四川:护理假20天 湖北:护理假15天 江西:护理假15天 山西:护理假15天 山东:护理假7天 安徽:护理假10天;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20天 天津:护理假7天 浙江:护理假15天 广西:护理假25天 宁夏:护理假25天 福建:男方照顾假15天 上海:配偶陪产假10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计划生育存在时效问题,怎么办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反计划生育产假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颁布的新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删除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内容。 具体执行参照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例如《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对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取消福利待遇; (二)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者级别,不得享受奖励工资; (三)五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周边很多超生罚款的,那超计划生育罚款有哪些?有什么具体的内容?来说说具体的条款。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反《条例》规定,应给予限制与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根据《条例》的规定,对下列人员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上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征收超计划生育社会抚育费(以下简称社会抚育费),并给予经济限制: (一)已有一个子女的夫妻,不符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而怀孕的,必须限期终止妊娠,逾期不终止妊娠的,从怀孕之月起逐月按一定比例预收社会抚育费,并可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对个体工商户可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扣营业执照,直至其终止妊娠。终止妊娠后,应退还预收的社会抚育费,取消经济限制,对个体工商户发还营业执照。 (二)非婚怀孕的,按前项规定处理。 本条规定的预收社会抚育费的比例和经济限制措施,可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社会抚育费征收标准为: (一)已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不符合《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怀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并向夫妻双方征收社会抚育费各500元。 (二)对违反《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超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征收5000元至5万元;对超计划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征收2万元至10万元。 (三)对违反《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坚持超计划生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加重处理的,可在本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上增加1倍征收。 (四)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至1万元;对非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按超计划生育加重处理。 各区、县征收社会抚育费的具体标准,可由区、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第五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超计划生育的,除征收社会抚育费外,按下列规定给予经济限制: (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疗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 (二)超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医疗费,不予报销。 (三)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 (四)所在单位在住房分配上予以限制。 (五)行政处分。 农民超计划生育的,除征收社会抚育费外,在调整土地时不予增加口粮田和责任田;不予增批宅基地;不给予农村其他福利;不予农转非(建设征地除外)、招工等;已被乡(镇)、村办企业录用的,应予辞退;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聘。 城镇无业居民超计划生育的,除征收社会抚育费外,取消其享受的社会福利待遇(依法发给的抚恤金除外)。 第六条 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超计划生育的,超生夫妻本人及其超生子女的户口不予安排进京。 第七条 收养子女,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不符合规定收养子女的,视为超计划生育,按本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 对超计划生育的夫妻,追回双方依照《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规定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的一切优待和奖励。 第九条 对拒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和未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出现超计划生育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处理,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应当把落实《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奖励内容纳入计划生育责任书管理范围,对不按规定落实有关奖励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者区、县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经批准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二)虚报、瞒报计划生育情况的。 (三)为超计划生育逃避管理提供帮助的。 (四)伪造计划生育证明的。 (五)污辱、威胁、欧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六)其他破坏计划生育管理的。 在上述行为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征收社会抚育费,应一次交齐。对确有困难的,经原决定机关同意,可分期交纳。分期交纳的,应自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交齐,第一次交纳数额不得少于50%,并应自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一个月内交纳。延迟交纳部分,应比照银行一年个人定期存款利息率,交付滞纳金。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对个人的处罚,由受处罚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以上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决定。对单位的处罚,由受处罚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以上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决定。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对超计划生育夫妻征收社会抚育费的决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协助执行: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协助执行。 (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由雇主负责协助执行。 (三)个体工商户,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协助执行。 (四)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民,由其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这就是超计划生育罚款的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和我老公前两年生了一个女孩,我老公希望我再生一个,可以儿女双全。我想请问一下,计划生育罚款条例是怎样的?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以上法律就是计划生育罚款条例的依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计划生育不交罚款会被法院拉黑吗 拉黑后几年可以消除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都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超生罚款);◆社会抚养费由计生部门直接作出征收决定,不会也不必因此而起诉到法院;◆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计生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时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当事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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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英律师
2024-05-15 15:55:04
你好!签过书面合同吗?
问题:因为当时我们去面试谈的工资说好的5个点提成,说15号发工资?
王刚律师
2024-05-13 11:04:19
这个是可以的,如果是非法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问题:被老板辞了,工资说是下个月发?
钱威律师
2024-05-13 08:12:1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劳动仲裁问题咨询?
郭海滨律师
2024-05-12 15:29:14
主动离职,哪来的失业补助金?
问题:我主动离职已经12天了,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10 17:08:06
您好您在这家饭店工作多长时间了?
问题:在饭店打工被微信通知开除了?
钱威律师
2024-05-09 22:00:14
你好,可以详细说下你的问题
问题:我今天咨询劳动合同问题?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9:58:46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何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方法如下: 1、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2、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问题:关于拖欠农民工资的问题?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9:01:25
属于职业病,自诊断之日30内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予申请的,自行去申请工伤认定
问题:在厂里上班生病啦,医院考虑是金属肺尘可以找厂里吗?已经签过离职?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7:34:39
根据劳动合同确定,如果公司想变更岗位性质,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按原合同履行
问题:公司把全职员工改成兼职?
王刚律师
2024-05-08 17:11:49
全职和兼职,主要看用工方式。并没有合法与不合法之法。
问题:公司把全职员工转兼职,合法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0 17:08:06
您好您在这家饭店工作多长时间了?
问题:在饭店打工被微信通知开除了?
钱威律师
2024-05-09 22:00:14
你好,可以详细说下你的问题
问题:我今天咨询劳动合同问题?
王刚律师
2024-05-13 11:04:19
这个是可以的,如果是非法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问题:被老板辞了,工资说是下个月发?
钱威律师
2024-05-13 08:12:1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劳动仲裁问题咨询?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9:01:25
属于职业病,自诊断之日30内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予申请的,自行去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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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律师
2024-05-08 17:11:49
全职和兼职,主要看用工方式。并没有合法与不合法之法。
问题:公司把全职员工转兼职,合法吗?
李世英律师
2024-05-15 15:55:04
你好!签过书面合同吗?
问题:因为当时我们去面试谈的工资说好的5个点提成,说15号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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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 15:29:14
主动离职,哪来的失业补助金?
问题:我主动离职已经12天了,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9:58:46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何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方法如下: 1、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2、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问题:关于拖欠农民工资的问题?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7:34:39
根据劳动合同确定,如果公司想变更岗位性质,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按原合同履行
问题:公司把全职员工改成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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