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主动解除且单位无过错,员工不要期望获得补偿,应按正常流程办理离职。
(二)因单位过错员工解除合同,员工要收集单位过错的证据,如未提供劳动保护的相关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然后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补偿金额。
(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计算,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