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文,通过
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来躲避支付
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或者明明有能力支付却不予支付,且
数额较大,经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依然不支付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在对数额较大的判定方面,通常情况下,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及以上的劳动报酬,并且数额在五千到两万以上;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到十万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
然而,具体的数额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因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倘若存在
拖欠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应当首先通过
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等合法方式来解决问题,只有当用人单位仍然拒不支付且达到上述标准时,才可能会面临
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