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
合同纠纷中的
违约行为主要可以包含如下几种情况:首先是用人单位未依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向
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或劳动环境条件;其次是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
劳动报酬;再者就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相应的
社会保险费用;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所制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的内容,并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那么这家用人单位将可能因这类情况而导致
解除劳动合同时涉及到违约问题。
但是在此之外,如果是劳动者方面存在
试用期内无法达到用人单位招聘要求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或者其本人严重渎职,经营私人利益,导致用人单位遭受重大
经济损失;甚至是被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等等此类情况,则用人单位在此种情况下所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可不视为
违法行为。
相反,如果用人单位在毫无合理理由的前提下意图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无疑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
同样的,劳动者如果未经用人单位事先许可便自行离岗工作,同样也算是违约行为了。
总的来说,在判断何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约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