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合同专题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款怎么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款怎么计算

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补偿金额计费计算,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例作为参考依据。
当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之日起已过了一个月,且在一年内尚未于员工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时,则必须向其每一个月份支付双倍的应得工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补偿费用计算的基础通常是在此期间的全部应得工资。
例如,假如你自被录用的第二个月开始直至满一年的这段时间连续没有签署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除了支付给你正常的薪资以外,还需额外支付给你上述这段时间(即整整11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金。
然而,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你,补偿金并不涵盖加班工资以及非常规性的奖金之类的项目。
此外,为了更好地保障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你应该重视并妥善收藏可以证明你实际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关键信息的证据材料,如工资详细清单、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等。
最新修订:2024-10-0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