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的法律
法规,在决定解雇雇员并给予相应补偿时,通常情况下并不将
年终奖包含在内。
关于
经济补偿金额度的确立,通常参考的基准是
劳动者在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时间内的人均月均
工资额。
此处所提及的“上个自然年度内的平均工资”主要涵盖了雇员应获得的酬劳,而这其中既包括了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这样常规的薪资部分,还包括了诸如奖金、津贴以及各类补贴等货币形式的收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年终奖该是否被纳入到这个计算范围之内并无确定性的答案,因为它往往牵涉多方面因素,如企业的运营状况以及员工个人绩效表现等等,且具备相当程度的不稳定性和奖励特性。
但是,倘若双方在
劳动合同中有清楚的规定,又或是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明文规定年终奖须纳入到工资总额的统算之中,那么计算离职员工的
经济补偿时有可能会考虑到年终奖的因素。
概括地说,决定是否囊括年终奖的考量因素繁多,需要结合具体事例和双方之间的协议条款进行深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