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视角之下,尽管尚未签署
劳动合同的员工,仍然应当视其为雇佣服务中的工作者。
依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自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开始其工作之日起,双方即已经建立了
劳动关系。
即便双方并无
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存在,但是只要劳动者已实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务,并且被用人单位监管,同时用人单位也依法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薪资待遇,那么就同样可以视为实质性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
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仍然会得到我国法律的充分保障,包括且不限于如期全额获取
劳动报酬、享有法律所赋予的合法休息和休假的权益以及获得严格的劳动安全和卫生防护等等。
当然,如果没有
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导致当劳动者试图诉求某些权益时,面临一定程度的
证据收集上的困难。
因此,建议广大劳动者能够尽早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协商,争取
补签劳动合同,这将有助于进一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以全面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