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拖欠工资的
法律诉讼时效期一般设定为一年。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在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内因
拖欠薪酬所引发的争议,劳工可以随时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
仲裁,且不受一年
仲裁时效期限的限制。
然而,当
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工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相关仲裁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若您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在此期间曾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向相关部门寻求过权利救助、或用人单位已明确表示愿意履行其支付欠款的义务等情况,则仲裁时效将会被中止,并从中止之时开始重新计算仲裁时效期间。
在此建议您务必尽快采取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