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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赔偿多少一个月合法吗

当公司决定进行搬迁而使得员工无法继续履行原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时,若员工不愿意前往新地址任职,则用人单位应对该劳动者按照其在本单位内部的实际工作年限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计算方式为:每过一年,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将视为已满一年处理;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则应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向前推算至去年同期的连续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
然而,如果公司的搬迁选址在本市内且具有合理性,并且为员工提供了符合实际需求的交通、住宿等方面的便利条件时,员工可能没有理由拒绝。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确切数额及法律规定相关事宜,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多重参考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最新修订: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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