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解散后需补充缴纳
社会保险费之事宜,首要需关注的便是用人单位解散的详细情况及其相关的法律
法规。
就一般而言,当用人单位因自身缘故而未能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时,
劳动者有权通过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或者提请劳动
仲裁以期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充偿还。
倘若用人单位正在经历
破产清算程序,那么
清算小组在清算资产过程中理应对所
拖欠的社会保险费采取优先偿还之举。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贵方应当设法搜集能够证实与用人单位间
劳动关系确实
存续以及用人单位未能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
工资单据、工作证件等等。
同时,也请密切关注用人单位解散之后的处理流程,及时提出并坚持履行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用人单位仍然拒绝补充缴纳,那么劳动仲裁的裁决将具备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此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