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中,对于工作年限达到十年以上的员工而言,倘若遭受解雇或
裁员,其所属公司及用人机构必须依据法定程序和标准来提供经济上的补偿。
这涉及到计算
经济补偿额度时需要参考的依据,即按
劳动者在该公司或者用人单位中的服务年限为基础,每年满一年的前提下,便需向该劳动者提供每月固定薪资的经济补偿。
以此类推,十年的工作年限,就意味着应该支付十个月的固定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到的“
月工资”并非指劳动者在某一个具体的月份内得到的报酬,而是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
劳动关系结束的时刻之前的十二个月内,劳动者所获得的所有收入的平均值。
若用人单位在裁员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也就是说,
赔偿金额度将达到二十个月的固定薪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有关解雇事宜,则还须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固定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