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兼职是否有辞职赔偿取决于兼职性质。非全日制用工辞职无赔偿;构成劳动关系,主动辞职一般无赔偿,被迫辞职则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
法律解析:
对于兼职,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法律规定双方可随时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当兼职构成劳动关系时,劳动者主动辞职通常没有赔偿。可要是遇到用人单位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未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劳动者被迫辞职,用人单位就需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相关法律旨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市场。若大家对兼职辞职赔偿方面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1.兼职辞职赔偿要依情况而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兼职,双方能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若兼职构成劳动关系,一般劳动者主动辞职无赔偿。不过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等特定情形下,劳动者被迫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解决措施与建议:非全日制兼职人员辞职前做好工作交接。构成劳动关系的兼职人员,遇被迫辞职情况,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用人单位暴力威胁、不支付报酬等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1)非全日制用工兼职,法律规定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构成劳动关系的兼职,一般劳动者主动辞职没有赔偿。不过,当出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或者未提供劳动条件等特定情形时,劳动者被迫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提醒:
兼职者需先明确自身用工性质,若遇到被迫辞职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权益,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非全日制兼职,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不用考虑辞职赔偿问题,安心结束兼职工作。
(二)构成劳动关系的兼职,主动辞职一般无赔偿,若遇到用人单位暴力威胁强迫劳动、不按约定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被迫辞职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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