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规,
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辞去工作时,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
罚金。
在试用期间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即可依法解除
雇佣关系。
只要劳动者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就无权利以任何理由扣除其薪酬。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
劳动合同中存在特殊条款,例如事先规定了
解除合同时所需承担的培训费用或其他责任,且这些条款均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则有可能会按照协议条款进行相应处理。
但是,在大部分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为由来给予经济
处罚,这样的做法很可能会被认定为
非法行为。
为此,劳动者可以通过搜集诸如
工资单、劳动合同等有利于自己的
证据,向劳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
申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手段来保障自身合法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