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凡
劳动者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之际,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通常情况下,年满六十周岁者即视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已正式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则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若劳动者并未实际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解除与其之间的
劳动关系若缺乏法定理由或条件,例如属于非法解雇行为,那么劳动者便有权请求
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将等于
经济补偿的两倍。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衡量,其中,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标准。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其
经济补偿金额应按一年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金额则为半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