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为了能够更好的处理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警察在调解过程内会安排双方共同参与其中。
这种调解方式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和平的协商对话来妥善解决各类纷争,进而尽量促使双方都能够保持一致的观点与意见。
显然,在这类调解过程中,双方
当事人亲自出席现场对于明确表达各自的立场以及需求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警察更为全面且深入地掌握整个事件的具体情况,从而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然而,若有任何一方由于特殊原因而无法亲临现场参与调解,他们可以提前向警方详细解释相关情况,并且提供相应的
证据或者
委派代理人代表其参加调解活动。
无论如何,无论是何种情况,双方当事人积极主动地配合调解工作,始终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无疑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