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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劳务一方的责任应该怎样划分

康* 安徽-淮北 劳动争议咨询 2026.02.02 01:40:24 405人阅读

接受劳务一方的责任应该怎样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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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提供劳务期间,若因第三人行为致使提供劳务一方受损,该方有两种权利主张途径。既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能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并且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2)当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身受到损害时,需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若接受劳务一方存在提供有安全隐患的工作环境、指挥不当等过错,要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若提供劳务一方有未按操作规范作业等自身过错,也需自行担责。

提醒:提供劳务时要注意遵守操作规范,接受劳务一方应保障工作环境安全。双方遇到此类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2 10: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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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因第三人行为致提供劳务一方损害时,提供劳务一方可自行选择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赔偿,也能要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二)若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身受损害,要分析双方过错。若接受劳务一方有提供不安全工作环境、指挥不当等过错,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若提供劳务一方有未按操作规范作业等过错,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6-02-02 08:2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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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劳务时,若因第三人致提供劳务者受损,提供劳务者可要求第三人担责,也能让接受劳务者补偿。接受劳务者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2.若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损,双方按过错担责。接受劳务者有过错,像工作环境有隐患、指挥有误等,按比例担责;提供劳务者自身有错,如未按规范作业,也需自担部分责任。

2026-02-02 06:5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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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行为致损,提供劳务一方可要求第三人担责或接受劳务一方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损,双方按各自过错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劳务关系中,当第三人行为给提供劳务一方造成损害时,赋予提供劳务一方选择权,可让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能要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这保障了其合法权益。而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合理分配了责任。若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身受损,需根据双方过错确定责任。接受劳务方若有提供不安全工作环境、指挥失误等过错,要按比例担责;提供劳务方未按规范作业等自身过错,也需自行担责。这种规定体现了公平原则,促使双方在劳务活动中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如果遇到类似劳务纠纷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2 05:03: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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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损害有两种情形需区分处理。一是因第三人行为致提供劳务方损害,提供劳务方可请求第三人担责,也能要求接受劳务方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这保障了提供劳务方权益,也合理分配了接受劳务方和第三人责任。
2.若提供劳务方因劳务自身受损,要根据双方过错担责。接受劳务方过错如工作环境有隐患、指挥不当等,需按比例担责;提供劳务方自身过错如不按规范作业,也需自担部分责任。
3.建议提供劳务方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做好安全防护。接受劳务方要营造安全工作环境,正确指挥。双方可通过合同明确责任,降低纠纷风险。同时在遇到侵权或损害时,及时固定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026-02-02 03:04:24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近年来,顾客在商场摔倒受伤现象层出不穷,一方面显现的问题是商场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显示出顾客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顾客在商场摔倒受伤责任划分的问题也随之而来,越来越多的顾客和商场也因此发生了纠纷,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为了切实解决顾客在商场摔倒受伤责任划分问题,律师专门为此做了详细分析。一、商场摔倒受伤责任划分按实际情况,如果商场对于受害人摔伤的,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二、(一)商场是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的行为主体,是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受保护人是进人到行为人经营活动或者社会活动的领域之中的人。由于受保护人的进人,保护义务人对受保护人产生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人,必须是对进人者也就是受保护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者社会活动的组织者。(二)商场对于顾客来讲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构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必须是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构成这种侵权行为的要件之一。这就是,不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负有该义务,而且其必须对这种义务没有尽到,或者违反了这种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由于没有履行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实施的侵权行为。(三)顾客遭受了了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由于商场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这种损害事实主要是指人身损害的事实,但是也包括财产损害的事实,这是因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主要保护的就是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但是,如果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造成了受保护人的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应当构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可以依据侵害财产权的赔偿方法进行赔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民众对于法律需求也越来越大,顾客在商场摔倒受伤的情况屡见不鲜,商场摔倒受伤责任划分的问题也显得异常突出,中国法律大多数是从侵权责任处罚来处理这个问题,维护顾客的法律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雅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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