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作为国家规定的重要节日之一,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其期间内上班,用人单位并应当依照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支付不低于平时
工资数额的百分之三百的额外薪资作为
加班费用。
倘若在此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仍然坚持不给
劳动者发放
春节加班时所应获得的
加班补偿,劳动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搜集各种相关
证据,例如: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通告以及薪酬清单等,提交给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或者寻求劳动
仲裁,以便通过正当途径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尝试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该问题,若无果而终,务必于适当时间内运用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法定的
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