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署正式
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原则上仍需要事先通知所在用人单位。对于处在
试用期阶段的员工而言,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便可;而当试用期结束以后,则需要提前三十日通过
书面形式来进行通知。在此过程中,有必要提醒各位,倘若用人单位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超过了一个月,但依旧未能与其所雇佣的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该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向每名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薪资作为补偿。作为求职者,可以依据此项规定,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诸如强制劳动、未按期并且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等
违法违纪问题,劳动者即可选择立即终止与该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且无需事前提供任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