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企业蓄意调动员工岗位而引发的
劳动合同解约事件中,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核算通常要根据该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确定。换言之,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款给劳动者。倘若工作时间达到或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来算,否则就只给予半个月的工资报酬。在此值得我们留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
月工资",主要指的是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份内的实际工资收入的平均值。然而,如若该企业未能事先用书面方式告知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事宜,那么还须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只有当劳动者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证明企业的调岗行为是出于恶意的,他们才有权依法要求获得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