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
劳动法律
法规之规定,每月
加班时数若超过36小时即视为
违法行为。雇主单位如因商业运作的需求,必须征询工会组织以及员工的意见之后方可进行适当的工作时长调整,同时明确规定每天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而若出于某种特殊情况而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则应在切实
保证员工身体状况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每日规定可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小时,然而每月累计的加班时间上限仍然为36小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一)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标准工时员工每天工作超过八小时的,就算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