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提出离职后,您并不需要等待整整一个月才离开岗位。只需与雇主进行适当的讨论,如果双方都认为无需过多延误,那么便可共同商定离职事宜并设置离职期限。例如,在试用阶段,若需提前结束
劳动合同,仅需提前三天告知雇主本人即将离去即可实现解约。而针对正式员工,则必须以
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雇主决定辞去当前职务,同样能够达到
终止劳动合同的目的。若雇主试图采用
暴力手段威胁或非法限制他人行动等不合法行为强迫您继续工作,您有权立即停止工作,且在此情况下无需先行向雇主汇报此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