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停工留薪期所持续的时长一般不会超出十二个月期限。此期间从
工伤员工实际受伤之日精准计算开始,具体截止日期因地制宜且未有统一规定,通常需参考
医疗机构根据原始
病历和检查结果出具的伤病情证明报告来予以确定。在此停工期内,员工原本享有的
工资福利待遇应维持不变,并由所属用人单位按照自然月逐月足额发放。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